近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辽宁省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深入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任务,健全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为贯彻其中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精神,同时落实《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七条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要求,确保本轮机构改革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更好服务于辽宁经济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为主线,确定了“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维权援助的内容”,提出了在我省重点产业、园区及100个县(市、区)建立“辽宁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具体办法,制定了“工作职责分工”。
(一)方案确定了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及沈抚新区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针对社会需求重点,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与有关机构的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
经过1-2年左右时间,原有5家(辽宁、沈阳、大连、鞍山、本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有条件的市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全省实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基本完善。
(二)方案明确了维权援助内容
一是提供一般援助,为政务事项提供指引,办理举报投诉案件等;
二是提供专项援助,提供知识产权全类型、全链条的援助服务,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等;
三是提供咨询服务,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程序的咨询等;
四是提供执法支撑,协助办理知识产权执法案件等。
(三)方案提出建设“辽宁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省知识产权局拟在全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同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与各地协同共建,全省统一规范化管理,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统一服务质量等举措,在全省各地建立一批“辽宁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