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辽宁、沈阳、大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现将《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10月9日

  (联系人:刘雨航 联系电话:024-86899950)

  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或高价值专利组合并推动实现产业化,不断提升辽宁省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运用水平,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基础性制度作用,紧密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加快培育高价值专利,更好发挥高价值专利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底,全省专利创造能力有效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更加完善、路径更加清晰,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储备充足,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显著增强,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格局进一步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年均增长20%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15件,累计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30个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夯实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基础。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政府机关、创新主体、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的高价值专利创造和培育意识。试点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明确专员高价值专利培育相关工作职责。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省市联动,多层级培育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路径和模式。强化高价值发明专利数据监测,定期发布省内创新主体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相关数据,便于各地跟踪落实工作成效。加强专利申请行为管理,深入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全面提升专利申请源头质量。

  2.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围绕全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实质性产学研联合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的资源优势,培育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集群及其细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持续推进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强化产业发展方向、定位和路径分析,实现高价值专利的有效布局。

  3.加强海外专利布局。支持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全省主要目标市场国知识产权状况的研究、宣传与培训。引导企业合理利用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海牙协定等途径,加强海外专利布局,提升国际竞争能力。加强省内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省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水平。

  4.加强高维持年限专利监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专利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维持年限的专利制定差异化的管理策略,对于具有持续价值的专利,制定长期维持计划。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的监测,对重点专利权人予以关注和提醒,确保其中有价值的专利维持有效。

  5.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高价值专利交易、评估、金融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价值评估、质物处置等机制。发挥信贷产品作用,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业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和普惠性。

  6.实施专利奖激励措施。发挥中国专利奖、辽宁省专利奖对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对本省获得中国专利奖和获得辽宁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深入开展专利奖励政策宣讲,开展成果转化培训,建立专利创新案例库,广泛宣传展示创新成果,总结推广创新经验。

  7.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指导。出台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南或工作规范,鼓励、引导创新主体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融入创新创造和经营管理全过程,包括:开展创新研发的前、中、后过程中的技术分析、成果梳理、风险排查工作;建立健全贯穿高价值发明专利工作全过程的专利导航决策、沟通、实施机制;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有效实施专利挖掘工作,制定、实施专利布局策略;建立完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检查、过程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专利授权后的维持管理、分级分类管理、价值评估工作。

  8.用好专利预审、优审工具。发挥省内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等重点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不断提升预审质量。做好专利优先审查受理工作,对接国家专利审查资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快速获得授权。

  9.拓宽专利价值实现渠道。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指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指导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有关各方用好专利开放许可公告数据,向相关产业领域的企业匹配推送。建立产业专利联盟和专利池,引导产业链内各类创新主体实施专利交叉许可和开展商业运营,提升知识产权资产收益。支持企业以较低成本获取专利技术,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优势转化为专利转化运用的新动能。持续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辅导及培育推广。

  10.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作用。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服务特长,围绕专利转化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业务指导、能力培训等普惠性公共服务。引导各行业协会聚焦产业重点领域专利转化需求,集聚产业链优势资源,协同推进专利产业化。

  11.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规范专利代理行为,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提升在研发检索、专利导航、专利挖掘、专利布局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探索符合高价值培育的服务模式。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深度挖掘创新主体深层次需求,全程辅导创新主体在立项、研发、试验、应用等技术创新全生命周期中同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举措。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纳入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要加强与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推进专利转化对接、校企协同创新、成果转化路演等活动,充分激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政策,注重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等政策的衔接与协同。对致力于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给予专利加快审查、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运营、海外专利布局等方面支持。

  (三)加强人才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人才团队,不断提升研发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专利申请和布局意识。推动高等院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高价值发明专利及专利组合的培育、运用典型案例,生动讲述高价值发明专利赋能高质量发展故事,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