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领导
机关职能

      

      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省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二)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与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各市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知识产权运用。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六)负责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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