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李勇
1.负责拟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
2.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3.协调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和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事务;
4.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行政裁决工作;
5.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办相关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相关事项;
6.承担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孟宪刚
负责人: 李勇
1.负责拟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
2.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3.协调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和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事务;
4.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行政裁决工作;
5.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办相关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相关事项;
6.承担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孟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