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李杰
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的政策措施;
2.负责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监测、信息发布和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5.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承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孟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