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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
来源: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政办发〔2016〕76号  附件2

  辽宁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攻坚时期,是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关键时期。为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必须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现状与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快速增长,结构逐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有所提高,形成专利运用的基本框架;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侵权假冒多发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知识产权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知识产权建设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度提升。

  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从2010年底的1.858件提高到2014年底4.196件。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设定的3.3件目标。2014年PCT专利申请190件,年增8.5%。2014年有效外观设计专利8090件,为2010年的2.35倍。

  创新主体的范围明显扩大,2010-2014年取得专利权的企业6091户,是2005-2009年取得专利权的企业数量的4.4倍。企业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竞争力明显增强,2014年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8712件,为2010年的3.53倍。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占比从30.26%提高到47.30%。

  (二)知识产权运用基本框架形成。

  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吸引境外37个国家和地区11700项目参展,在海内外产生了较好影响,成为国际专利展会品牌;;专利质押融资取得突破。2012-2014年,我省共有57个专利质押融资项目实现融资35.67 亿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有所增强。共对专利技术转化项目扶持资金10180万元,扶持项目253项,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优秀专利项目的转化和产业化,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性作用。对74项获得国家和省级专利奖的优秀专利项目奖励资金1380万元,激发了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个人发明创造的热情。

  (三)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所提高。

  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利剑护航”专项行动,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2014年全省专利执法案件434件,为2010年的7倍。专利执法的地域由5个地市扩展到全部14个市。知识产权公益维权援助工作迅速铺开,及时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免费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开通12330知识产权公益维权援助和假冒专利举报投诉电话,免费提供咨询、受理举报投诉。

  (四)知识产权管理逐渐规范。

  《辽宁省专利条例》开始实施。《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意见》、《专利权、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继出台。《沈阳市专利促进条例》开始实施,推动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五)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初具规模,专利技术情报框架基本形成。在开放专利数据资源的同时,为我省重点产业、产业集群贴身打造了21个专题的专利数据库,为行业、企业发展提供专利信息情报支撑。积极探索开展专利分析预警,结合已经建立的专利数据库情报资源,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形成输变电、数控机床、光伏产业等20多个专利分析报告,为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六)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省2人列入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3人列入知识产权信息领军人才,12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6人入选专利信息师资人才。2011-2014年198人取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约为“十一五”期间的5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向系统化、专业化方向转变。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高校相继开设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沈阳工业大学培养知识产权方向硕士研究生,21人取得硕士学位。

  (七)东北的知识产权中心地位得到国家局认可。

  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被确定为国家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辽宁)基地,成为全国7家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之一,大连理工大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巡回审理庭在我省设立,是全国设立的第4个巡回审理庭。

  尽管我省的知识产权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省份比存在很大差距,与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要求还很不适应。主要问题是:创新主体企业的创新能力低,缺乏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后劲不足,发明专利增速缓慢;知识产权运用缺乏动力,已有的优秀创新资源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适应;知识产权管理亟需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待发展等等。

  从经济整体看,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从知识产权角度看,知识产权制度成为世界各国交往所认可的基本规则。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拥有量成为国际公认的技术竞争力指标。知识产权也成为中国企业对外贸易、境外参展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知识产权意识缺失已成为我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软肋,尊重规则、共赢发展将成为企业创新的必修课。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聚焦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四个着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的深度融合。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三大重大战略,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民营经济提供支持。与《中国制造2025》目标相衔接,激发创新积极性,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激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有效运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企业尽快学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共享知识产权制度带来的发展机遇。支持企业发明创造和专利转化活动。扶持中小企业专精强专利项目发展。提供专利质押担保,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知识产权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做优存量,推动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实施《辽宁省专利条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打击假冒专利,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坚持政府政务公开,加强专利数据公开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立足当前,放眼未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前布局。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引导功能,引导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和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为企业创新提供专利技术情报支持。开放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通过竞争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动专利技术情报资源与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开展专利预警分析。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明显增强,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显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软环境显著改善,初步建成知识产权强省。

  ——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提高。到2020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7.36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85件,年增7%;规模以上制造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有效专利数由0.08件提高到0.18件;有效外观设计14332件,年增10%。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整合建成专利技术交易体系,专利转化实施取得明显进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由757户增加到1600户。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显著改善。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受到有效制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建立专利情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

  ——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尊重知识产权、远离假冒、共赢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有利于对外合作、有利于引进项目的知识产权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水平,培育核心竞争力。

  大力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加强对专利的普及宣传,打破专利的神秘感,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利用“互联网+” 重塑创新体系,开放专利情报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支持大众创新,造就一批草根企业家,造就一批成长型企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专利申请“消零”。深度挖掘企业创新潜力,开发专利技术,促进规模以上制造业多数企业拥有专利。通过拥有专利,激活规模以上制造业的创新热情,形成集群效应,实现企业间良性互动,促进企业利用已有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学会利用知识产权的基本规则参与市场竞争。

  培育专利优势企业、企业集团。重点培育企业50强。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大力发展专利优势产业。促进我省专利优势产业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产业优势。

  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面向产业集聚区、行业和企业,实施专利导航试点项目,开展专利布局,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

  推动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促进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和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等东北地区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链,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利益为纽带,整合专利资源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推动汽车、飞机、船舶、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加强产品的外观设计能力,促进外观设计为品牌发展直接服务。

  采取差别化政策,推动突破辽西北。鼓励农产品外包装、日用工艺品等外观设计发展,结合农产品地理标识,提高农产品形象,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推动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惠及千家万户。加强农业技术专利创造运用,提高农业机械研发水平,加强农业机械专利布局。

  (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完善专利技术交易体系。建设以“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东北专利技术交易会为重点,以国家专利技术(沈阳)展示交易中心(沈阳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国家专利技术(鞍山)展示交易中心等实地展示交易为基础的专利技术交易体系,鼓励支持其他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整合建立专利技术交易互通平台,实现全面化、专业化、特色化。推动沈阳、大连、鞍山交易平台上网。推进建立驻辽中直院所专利技术网上发布平台。推进建立省内高校专利发布推广平台。推进实现与中国专利开发公司等特色专利交易网互联互通;做好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后的推广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激活现有专利技术资源为创业服务。建立推进专利转化的政策体系,建立院地合作专项资金,对在辽宁转化的项目予以资金扶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未转化专利项目低价许可占股转化创业,培育增长点。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闲置专利向小微企业许可转让,引导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向小微企业低成本或免费实施专利许可。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促进专利技术加速转化。依法保障为专利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机构等相关方的收入或股权比例。

  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推进实施专利奖励制度,将专利奖从原来的部门奖升级为政府奖,提高发明人的社会地位和成就感。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落实专利法、职务发明条例等关于职务奖酬的有关规定,打通企业创新获益机制。推广远大集团“科研公司制、项目负责制、成果商品化、个人终身受益制、产权资本化”模式。探索事业单位专利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模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提高专利转化资金效率。专利转化资金向有发展前途的初创企业倾斜。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实施专利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知识产权联盟内部专利转化。省、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辽宁省专利条例》,依法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申请和专利维护以及促进专利实施和产业化等事项。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健全专利质押融资机制,创新专利投融资模式,促进专利运用。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专利的托管、收购、组合、转化、交易、产业化和投融资等业务。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推动建立专利运营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担保等政策法规。 建立政府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专利质押的贷款力度。

  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专利服务。做好专利布局。按照国际惯例和商业原则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行专利先行,重点做好轨道交通装备、风电、光伏发电,输变电设备等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制定,避免知识产权风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促进境外持有专利的引进落地,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专利授权,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推动国际竞争力提升。

  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培育一批具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优势企业,推动专利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对研发投入和专利成果达到一定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小微企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培育。推动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区域特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构建优势互补的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在产业集聚区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构筑产业竞争优势。

  发布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发展态势报告。依托已建的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展特色产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为相关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专利战略研究报告,为企业在国内外专利战略布局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战略支撑,为各级政府做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决策提供参考。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加大专利行政案件办理力度。坚持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保持对假冒专利的高压态势,维护公平市场环境。组织开展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专利执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重点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加大对我省优势产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领域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护航我省重点产业良性发展。积极开展展会、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的执法维权工作。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有效遏制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营造权利人、创新者、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放心的电子商务环境。增强全社会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

  加快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东北(东三省、内蒙东部地区)专利执法协作机制、环渤海专利执法协作机制运作,推动协作执法,建立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执法协作。完善与公安(假冒他人权利,涉嫌刑事犯罪)的执法衔接;完善与工商部门的联合执法、协助执法机制,打击查处虚假专利广告;探索拓展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专利纠纷调处与司法衔接,探索开展涉专利案件的司法执行合作与协作。

  发挥专利行政调处经济、高效的优势。缩短侵权处理周期,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态势。为企业创新提供法律保障,营造有利于创业的制度环境、法治环境。探索建立纠纷快速调解机制、侵权判定咨询机制。与法院系统共同推进建立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和专利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依法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帮助小微企业及时获得有效保护。

  推进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恶意侵权、假冒专利、执行失信及专利代理失信等信用信息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依法对专利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促进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推进知识产权公益维权援助工作。针对经济困难的专利权利主体,积极主动提供公益维权援助服务。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12330公益维权援助电话的公知度和利用率。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提供通畅的公益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渠道。探索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深入企业内部,开展维权服务工作。协调有关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零距离”政策讲解、法律咨询、解答疑问等服务,定向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提供维权参考意见,指导支持权利人运用便捷途径快速维权。建立重点产业集群、企业聚集区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立健全展会维权机制。建立健全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服务。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开辟电话举报投诉、电子邮件、信件、网络在线维权、现场咨询5条维权通道,不断提升维权援助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12330维权援助服务网站,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开通网上咨询、投诉受理及援助申请等服务,进一步拓宽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渠道。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综合能力。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地市一级有机构、县(市区)有专(兼职)人员、基层有人问,企业有人管的管理体系。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保障。促进运用知识产权资源创造财富。

  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完成后的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引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高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引导企业建立与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核算,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将知识产权作为必要内容。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加大创新联盟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推行知识产权集群式管理模式。

  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审议机制。推动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工作,提高规避风险能力。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定期研究制定发布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的专利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创新路线图。鼓励开展产业专利技术发展趋势分析、竞争情报分析、开展专利预警分析,为产业发展提供参考。促进专利导航产业发展。

  (五)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专利代理业,提升对发明创造和产业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建立与我省专利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专利代理队伍,促进地区均衡发展。加强专利代理业执业能力建设,开展相关培训,引导其扩展业务面,主动参与企业创新规划、贯标、风险评估等工作。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开展公益服务。 积极引进省外优秀资源,通过竞争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其主动服务创新发展,为企业创新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服务机构成立区域性服务联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依法加强对专利代理业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完善专利代理行业标准化制度。完善行业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等机制。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争取专利代理行业倾斜政策,降低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围绕《辽宁省专利条例》的落实,统筹考虑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认真研究条例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确保条例内容能够落到实处,真正为辽宁科技创新工作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应有的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建设,支持专利代理机构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支持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形成专利代理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提高服务能力。

  全面发展专利信息服务业。支持专利信息开发利用,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实现“中外全领域专利数据库”、“在线专利信息分析系统”共享,开放高端检索分析工具,推动专利大数据挖掘分析。支持公众和小微企业充分挖掘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在线翻译、全文下载服务,为大众创新提供技术情报支持。重点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紧密结合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建设专题专利数据库,为创新提供贴身服务。提升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加强沟通交流,促进服务成果共享。探索创新专利信息服务模式,提高专利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依托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向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专利查新检索服务,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导航作用,为政府部门分类、分级培育小微企业提供决策支撑。

  推进专利等无形资产评估服务业发展。推进开展无形资产评估执业培训。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推进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标准,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信誉,为企业资产转移、质押贷款等提供数据支持。引进省外无形资产评估优势资源,促进无形资产评估提质增效。指导鼓励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有序健康成长。

  建立专利服务平台,支持在线服务平台建设。以便民为目的,整合专利代理、法律、咨询、培训、评估、司法鉴定、专利质押等专利服务,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接口。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专利咨询、专利统计、专利培训质量。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与知识产权联盟发展紧密衔接,统筹规划,充分发挥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使知识产权的创造直接作用于优势产业的发展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建立由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知识产权信息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百名高级人才、知识产权师资人才、检索专家等组成的高级人才库。完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专家、领军人才的分类选拔,广泛发掘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建设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全库。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人才调查,整合建设我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学科教育。建立知识产权硕士为引领,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基础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我省专利代理、专利管理人才的大发展。注重以考试选拔为手段,让更多的专利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专利代理考试宣传,促进更多的社会公众知悉相关讯息;继续加大考前培训资金投入,争取“十三五”期间为我省储备足够的人才,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人数不低于300人。适应专利代理服务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发展需求。

  加强对知识产权信息人才的培养。突出信息领军人才、高校专利数据分析专家的带领作用,依托国家专利信息资源,培养专利数据库建设人员等高级专利信息人员。以专利专题数据库使用为载体,培养企业专利信息使用人才,提高企业技术人员使用专利数据库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专利情报检索课程进高校,打破专利神秘感,培养理工学生利用专利情报进行学习和创新的能力。培育专利信息使用人才。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实施知识产权终身培训计划。在中小学加强尊重原创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训;在大学、研究生增加知识产权法律、创新等必选内容;开展对企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公知内容的再教育,开展对企业高管的知识产权培训。开展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开展面向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专项培训。对企业研发人员专利撰写、专利分析等实务能力的培养。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供公开网上培训课程,协调做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

  (七)加大宣传力度,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体系。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编制并发放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册。

  平台建设。办好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活动,促进创业者交流,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文化建设。树立尊重原创、远离假冒、有偿使用知识产权、共赢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建设良好的知识产权软环境,为交流合作提供保障。

  氛围营造。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特别是权利人依法保护和自我维权的意识。推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知识产权讲堂,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了解知识产权基本规律,促进知识产权融入各种宏观政策,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带来的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八)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

  建立重大专利决策与立法咨询活动的专家参与机制,建立健全专利决策协调机制。推进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有机整合各类优势研究资源。依托辽宁省知识产权研究院(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等机构,建设数据分析研究、宏观政策制定、法律适用、知识产权实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为特色方向的知识产权智库,推动开放知识产权研究,促进智库的开放包容发展。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