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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研发机构,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0354号)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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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研发机构,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0354的会办意见 

省科技厅: 

  现就赵进代表的 “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研发机构,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促进研发机构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围绕我省“五大产业基地”为重点,遴选10家左右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培育和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商标。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引导企业通过申请PCT国际专利、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二、持续推动研发机构专利转移转化机构建设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专利产出“大户”,专利存量较大,如何盘活高校和科研院所存量专利,产出经济效益,一直是我局关注点之一。已率先尝试在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建立了“辽宁省清洁能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大连理工大学建立了“辽宁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探索高校院所专利运营转化新途径。2020年将总结试点经验,根据科研机构需要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三、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 

  以知识产权为全省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赋能,与新材料产业基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助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创新推动全省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64.45亿元,质押知识产权992件,为2018年的3倍。50项首届辽宁省专利奖项目累计新增销售额283.6亿元,新增利润67.5亿元。通过市场引领带动,推动科研机构与市场高校对接,促进研发机构创新发展。 

  四、推动贯标工作,提升研发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推行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544号),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取得良好工作效果和一定经验。随着《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的相继出台,我局将积极组织落实,推动科研组织和高校贯标认证工作开展,为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做好引领和服务工作。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