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广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与产业化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地方特色经济发展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您在建议中指出了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产业化升级存在的短板,提出的建议贴合实际、针对性强,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近年来,我们立足工作职能,主动作为,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我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
目前,我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已有6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完成转化,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达153个;累计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5件;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达1235户;新农寒富苹果、盘锦大米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老龙口白酒获批筹建第二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清水大米、建平小米获批筹建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为区域地标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省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印发《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出台《辽宁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辽农优品”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农业品牌顶层设计,有序开展品牌管理与价值评价,推动相关产品品牌建设制度化、标准化,为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政策根基。
(二)夯实保护培育根基,健全产业发展标准体系。一是加强商标品牌保护。省知识产权局推进“商标赋能 品牌强基”三年行动,建立重点商标服务指导名录,合理布局商标品牌指导站,强化重点培育保护。二是完善质量管控。常态化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与实物符合性比对,督导各地处置不合格用标主体。
(三)推动产业融合赋能,延伸地标产业增值链条。一是深化文旅融合。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搭建协同平台,培育“地理标志+文旅”新业态,推动地标资源融入文旅产业。二是搭建宣传平台。连续五年举办宣传推介活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商标品牌节等多渠道宣传。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央视黄金时段栏目、交通枢纽等多载体开展专题宣传。三是强化产学研支撑。省教育厅依托高校优势,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开展校企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产品研发提质。四是打造示范标杆。推进“盘锦大米”“新农寒富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发展经验,引领全省地标产业升级。指导老龙口白酒示范区夯实创建根基,高标准制定实施方案,稳步开展各项筹建工作。
(四)完善流通服务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撑。一是健全冷链物流。省农业农村厅推进产地冷链物流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产品骨干物流基地与冷链集配中心,构建高效跨区域配送通道,提升地标产品仓储配送能力。二是拓展电商渠道。引导头部电商平台开展地标产品溯源直播,举办专场推介,单场最高在线23万人,销售额2亿元;2025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255亿元,同比增长11%,有效打通流通堵点。三是优化基层服务。组织专题培训,借鉴先进经验,妥善解决“抚顺单片黑木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移转等历史遗留问题,理顺管理权属,扫清产业发展障碍。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聚焦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化升级核心目标,协同发力、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地标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基层帮扶力度。省发展改革委强化顶层规划与项目统筹,统筹资金支持质量检测平台、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筑牢产业发展根基。二是深化品牌培育提升。创新宣传模式,深化与权威媒体合作,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持续扩大品牌曝光度与影响力,提升辽宁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推动全产业链升级。围绕地理标志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深化“地理标志+文旅”融合,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地标产品精深加工,培育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四是完善监管服务体系。强化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品牌推广,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维护市场秩序。
联 系 人:潘禹廷
联系电话:024—86916021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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