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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第048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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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三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针对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方面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财政、金融监管、工信、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推进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工作部署,强化政策引导、密切协同配合、积极筹措资金、创新服务理念、推进产学研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省知识产权局,围绕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总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着力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努力营造尊重创新、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生态,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出台《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遴选我省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4个,补贴高价值专利135.5万元。组织各市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完成404户市场主体换标。举办首届辽宁省专利奖奖励大会,表彰专利项目50个,发放奖金370万元。在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获奖18项,创造我省获奖数量和质量历史新高。2019年底会同省财政厅制发《辽宁省发明专利资助办法》,对获得授权专利、PCT申请、实现专利转让和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资助。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有序推进,中国(辽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建设、葫芦岛泳装产业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方案已通过初审。二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亮剑护航”专项行动,针对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及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和展会等关键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全省查办商标、假冒专利等各类案件327件,综合结案率达99%。与省商务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的工作意见》,制定我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方案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协调工作方案,组建辽宁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建立辽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出台《辽宁省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工作方案》,在全省设立维权援助工作站58家,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维权援助工作体系。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对企指导的工作意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大连北方互感器产业服务平台成为我省首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三是持续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大连、沈阳入选第三、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分别获中央财政1.5亿元专项扶持资金,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专交会”由两年一届调整为一年一届,大连成为永久会址。成功举办了第十二届 “专交会”,首次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展示交易平台,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评选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4家。助力乡村经济发展,组织盘锦大米、喀左紫砂等16项优秀地理标志产品参加“辽宁首届电商直播节”,向全国推广辽宁地标品牌。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举措,建立知识产权融资需求企业“白名单”,持续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培训和银企对接活动。十三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到197亿元,2020年专利、商标累计质押988件,实现质押金额31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十三位。四是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新增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商标受理窗口,全省商标受理窗口增至12家,实现24项业务“一站式”办理。辽宁省信息中心和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获批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实现我省TISC零的突破,刘宁省长批示给予肯定。开展我省第三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9家机构入选。依托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辽宁平台开展系统远程教育培训,辽宁平台被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评为远程教育优秀子平台。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定工作,评选全国首批考评结合高级知识产权师5名、正高级知识产权师3名。151人通过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创我省历史新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促进企业提升依法保护产权意识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抓技术创新,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围绕经济发展新阶段,通过培育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2020年,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4家,目前已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39家,开展技术研发项目1万余项,有效专利近3万件。鼓励和支持企业面向行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攻关,帮助辽宁省磁动力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织实施重点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技术创新重点项目913项,进一步推动企业产品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二是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积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搭建政府、企业与高校互动链条,以产学研用合作为纽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以大连理工大学校企合作技术对接活动为载体,实施合作项目4000余项,科研经费超20亿元,为企业创造了数百亿的经济效益。同时,探索创建新型校企合作研发机构,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先后组建了沈鼓—大工研究院、瓦轴—大工研究院、606—大工联合技术研究中心等新型互嵌式校企合作研发机构。铁西区政府联合组建了大连理工大学军民融合沈阳铁西研究院,启动了辽宁省精细化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有效地激发了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强化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三是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力宣传《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省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同时在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专栏。制定发布《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目录》,推荐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分两批共发布334户企业生产的532种优势产品,树立我省工业产品的新形象。截至目前,共有15户企业被工信部评为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2020年组织推荐26户企业申报试点。

  省财政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工作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供政策环境。二是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2019年底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制发《辽宁省发明专利资助办法》,鼓励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推动科技创新。2020年、2021年每年安排发明专利资助经费200余万元,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省财政每年安排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经费20万元,支持受理调查举报投诉、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支持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人才培养计划。2018-202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人才专项资金14.2亿元,支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英才储备计划等高端人才培养工程,一批高校教师获评青年拔尖人才、特聘教授、攀登学者等人才称号,通过政府资助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成果突破。

  省金融监管局,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建设水平、增强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加强金融政策支持。疫情初期,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辽金监发〔2020〕3号),出台对疫情防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支持、优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服务、着力做好企业复工后的金融服务等三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疫情后期,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省金融监管局联合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优化金融环境的若干措施》(辽金监发〔2020〕7号),出台加强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丰富融资增信方式、加强金融产品工具创新应用、延续疫情期间金融保障政策、优化政策服务等六个方面24项具体措施,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放力度,支持银行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二是深化银企对接合作。落实政银企双月座谈会制度,围绕乡村振兴、中小微企业等领域召开五期座谈会,将1112个融资项目、549亿元融资需求发送金融机构对接,促进金融资金精准落地。组织调度2020年各市项目融资需求,将1715个中小企业项目、709亿元融资需求发送省内各银行机构,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精准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您提出“知识和技术是中小企业创新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则是中小企业的立命强身之本”,反映出知识产权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您的建议解决方案涉及工信、金融监管、财政等部门,是对我们政府行政部门的鞭策和激励,对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理念和知识产权意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省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加强省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营造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水平和创新主体地位。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高质量建设中国(辽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全省开通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专利申请、维权的“快车道”,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途径,构建“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突出快速专利预审、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快保护”机制。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平均22个月缩短为3-6个月、实用新型授权周期由原来的7-8个月缩短为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缩短为5-7个工作日,假冒专利案件和外观设计侵权案件在10日内办结,发明及实用新型侵权案件在1个月内办结。

  二是贯彻落实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支撑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做好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实施专利优先审查工作,对涉及我省省级和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和扶持产业,涉及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技术等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开展专利优先审查,助力企业发展。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着眼解决被侵权主体举证难、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等现实问题和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要,加快《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力争2021年出台;继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严厉查处涉及中小企业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平等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主体的维权援助,强化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基地的维权援助服务,推进维权援助工作量和质的同步提升。

  四是办好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推动专利供需有效对接。持续指导专交会筹办工作,发挥专交会项目聚集和人才聚集优势,打造高端优秀项目交易平台、高端人才交流平台,完善专交会线上线下一体化交易平台功能。积极推进整合省内其他专利交易平台,以专交会交易平台为核心,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建立完善省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体系,有效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切实促进专利技术和成果转移转化。

  五是加强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导向,推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深入探索拓宽企业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新模式,积极推动建设省内高校院所专利运营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市场化专利运营服务机制,培育专业的运营机构和运营人才队伍,推动高校院所未实施的“沉睡专利”在企业转移转化。鼓励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专利技术,积极向企业宣传推广应用交易服务平台,促进专利技术与企业技术需求的精准对接,实现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六是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深入研究拓展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担保等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持续开展建立知识产权融资需求企业“白名单”工作,研究修订《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分担机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支持符合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在省内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提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能力。持续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培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七是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引导服务机构依法、规范经营,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成立辽宁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指导和服务作用。筹备成立辽宁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凝聚和纽带作用。指导省内4所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工作,鼓励其他有基础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为中小企业培养、输送更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继续做好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辽宁平台建设工作,打造好线上培训教学平台,为全省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权威、专业的课程资源。积极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的人才培养优势和资源,面向中小企业举办线下培训、研讨班,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宝贵的意见,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监督。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