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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知识产权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第045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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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知识产权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为加强我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助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始终把坚持做好辽宁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区域品牌的挖掘、运用与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截至2021年底,我省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0件,其中涉及第一产业131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共89个,其中涉及第一产业70个。

  据省农业农村厅提供数据显示,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绿色食品标志产品1083个,有机农产品88个,辽宁特产之乡101个,“一县一业”示范县25个。我省在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已达到100个,落实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11个,保护工程项目种植规模151.4万亩,养殖规模分别为15万羽、12.45万亩、500万只,现有品种繁育基地55个,核心生产基地120个,开展按标培训6051人次,授权用标企业86家,举办地标产品文化节活动20次,举办及参与省级以上产品推介活动30次。

  一是加强地理标志调研指导,强化地理标志工作体系建设。为做好地理标志工作,2021年,省知识产权局分别赴沈阳、本溪、锦州、朝阳、盘锦等地开展地理标志现场调研指导工作,与一线同志共同探讨地理标志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深入“盘锦大米”、“建平小米”等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其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二是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夯实区域品牌发展基础。为进一步挖掘我省特色产品潜力,加强我省地域特色产品品牌建设,2021年,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近两年来各市上报但条件还不成熟的地理标志产品申请进行了梳理,及时了解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单位面临的困难,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县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三是推荐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工程,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为严格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地理标志管理,提升品牌价值,以区域品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我局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成功获批“盘锦大米”、“新农寒富苹果”两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岫岩玉”、“盘锦大米”、“新农寒富苹果”三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工程。对我省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推进我省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起到极大地带动引领作用。

  四是积极引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提升产品品牌价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是地理标志运用的基础,是提高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的有效手段。2021年,以解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难点和堵点为突破口,省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各市局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使用专用标志对企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意义。全年共有一百余户市场主体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五是加强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力度,净化市场经营环境。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2021年,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严格地理标志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有效增强全社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

  六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截至目前,我省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达3500万亩。盘锦大米、鞍山南果梨、北镇葡萄、辽参获得2017年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盘锦大米、大连海参、辽参、大连大樱桃、庄河蓝莓、鞍山南果梨、东港草莓、北镇葡萄、葫芦岛苹果、大连苹果、铁岭榛子等11个品牌入选2019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北镇葡萄、鞍山南果梨、大连海参、大连大樱桃、盘山河蟹、铁岭榛子、新民小梁山西瓜等7个品牌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培育、管理、转化和运用工作,加强宣传推介,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助力乡镇经济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品牌意识。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和各种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向社会普及商标、地理标志等相关知识,讲好辽宁地理标志故事。

  二是深入开展实地调研论证,指导各地积极挖掘培育具有辽宁地域特点的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积极支持指导条件成熟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建立地理标志培育梯队,形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夯实区域品牌发展基础。

  三是继续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加强实地调研指导,解决因缺少地方标准导致的企业问题,促进更多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四是举办第二届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嫁接新的商业模式,鼓励开展农户网络购销对接,促进地理标志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助力乡村特色经济发展。

  五是深入开展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与实物符合性比对工作,加大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营造有利于区域品牌发展的社会环境。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