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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第034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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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彦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您在提案中所提的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意识不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管理体系有待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有待提高等问题,我局深表认同。对您在提案中所提的各项工作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纳并持续推进落实,不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服务管理水平。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意识

  在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省知识产权局发布《辽宁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省法院发布《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省公安厅依托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渠道,宣传报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各地相继召开知识产权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日常工作中,利用“辽宁知识产权”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各地知识产权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各地法院开展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在普法教育工作中,面向社会公众重点宣传《专利法》《商标法》《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重大知识产权审判活动邀请各界代表参加旁听和座谈交流。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管理体系建设

  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省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统一管理;市、县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并入各地市场监管系统,实现综合统一执法。2021年,我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地方,省知识产权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选为第二批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省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推动沈阳知识产权法庭获批成立,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质化运行。目前,全省知识产权仲裁机构3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34家,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多元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2021年调解知识产权纠纷480件。

  2021年10月1日出台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设总则、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协同工作机制、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49条,通过制定相关条款,进一步推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执行。2021年,省知识产权局携手吉黑蒙共同签署《辽吉黑蒙四省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合作协议》,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衔接合作协议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组建了行政和司法共享的技术调查官专家库,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办案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执法专项行动,针对民生热点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大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1年查办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331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取得积极成效。省法院开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2022年1—4月,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8件,罚金总额达1300万元;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268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593件,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53天。省公安厅2021年制定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智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大要案件进行督办,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破案303起,端掉黑窝点35处,打掉犯罪团伙31个,涉案价值7.3亿余元。

  (三)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维权援助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先后获批建设中国(沈阳)、中国(辽宁)、中国(大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达3家,围绕我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大幅压缩申请和维权成本。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管理办法》,在重点产业园区、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等地设立78家维权援助工作站,维权援助服务辐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获批增加商标受理业务,实现我省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延伸专利服务链条,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并设立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站和大连工作站。目前,全省商标窗口达13家,数量位于全国前列。辽宁省信息中心、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两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大连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中心和国知云(辽宁)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全省法院充分利用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法信息公开四个平台,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法信息对社会公开,完善网络服务。2022年1—4月,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文书上网1851件,上网率为93%。

  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方面,大连理工大学等4所省内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本、硕专业;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经贸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相关课程。大连理工大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49人列入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国家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辽宁分平台依托国家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2021年,我省通过在线学习方式接受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的学员,达到59735人次。

  (四)关于增强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2020年以来,省知识产权局面向省内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相继举办了专利信息检索与运用、专利运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机制与法律政策体系等各类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运用管理能力。2021年,新评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8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551家,全省现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8家、优势企业157家。省知识产权局联合银保监部门推动辖区内保险机构设置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责任险和专利被侵权责任险等险种,利用每年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现场活动等时机,与保险机构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的宣传推广,鼓励引导企业办理知识产权保险业务,保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1年,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新建1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完成16个产业规划类、32个企业运营类和2个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为培育高价值专利,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五)关于改善激励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2021年,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推动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2021年,全省专利转让许可5724件,同比增长18.56%;专利受让被许可6219件,同比增长40.67%;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发展改革委、辽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每年持续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现场会,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对接平台,2021年全省专利商标累计质押53.69亿元。

  新民寒富苹果和盘锦大米入选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岫岩玉等3个产品获批国家地标运用促进重点工程,新民寒富苹果荣获第二十八届中国杨凌农高会最高奖“后稷特别奖”。2021年10月,省知识产权局、朝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辽宁首届地理标志直播节”,实现直播销售及意向订单约2千万元。在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我省24个项目获奖,专利金奖2项,数量位列全国第四,省知识产权局荣获优秀组织奖。组织开展了两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发挥了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发明创造的评价和激励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是对我们政府部门的鞭策和激励,对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管理能力和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我局将持续加强与省公安厅、省法院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贯彻落实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科学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营造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下一步,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充分运用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升知识产权舆论宣传覆盖面。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发布《辽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持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加强执法宣传和案件曝光,警示经营者,震慑违法者,有效遏制个别领域侵权假冒多发势头,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集中优势资源开展“亮剑护航”专项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持续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利、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等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

  按照《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衔接合作协议》和《加强协作配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公安、法院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进“行刑衔接”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知识产权跨部门协同保护,联合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将各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省级层面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区域内发生知识产权相关的重点侵权违法案件或事件,将予以扣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效能。

  三是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解决,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司法确认、仲裁、公证等服务。推进建设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机构,探索建设由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侵权纠纷技术支撑体系。落实《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开展专利代理师考前培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加快推动省内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健全我省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体系。高标准建设运行好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打造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四是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围绕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重点产业,推进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产业链稳定安全。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推介国内外最新前沿专利项目,供在科研、生产中学习借鉴,助力提升企业创新创造能力。开展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支持一批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知识产权强企,有效推动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指导大连市高水平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推进国内外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和高效转化。推进实施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建设高校院所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组织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推动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创新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