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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在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建设知识产权转化孵化基地的建议》(0406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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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省委: 

  你们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在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建设知识产权转化孵化基地的建议》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部署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我局对本提案的办理情况及其他提案协办单位进行汇总,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制定了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总体方案并利用我局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专利数据库建立专利查询系统,同时责成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省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与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和清华启迪合作共同准备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情况适时组织信息中心利用知识产权数据库与自贸区(沈阳片区)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对接。 

  同时我局将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以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技术支撑,在原有专利数据库基础上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适合于辽宁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的转化孵化核心专利数据库 ,实现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之间有效衔接,加快知识产权转化,促进科技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和高效集聚。    

  二、沈阳市政府表示就提案的办理落实将责成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转化基地建设和保障工作。目前,正在制定《沈阳片区知识产权转化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下一步将结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实施方案》的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全力对接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沈阳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转化孵化基地建设。 

  三、省工信委在提案的答复表示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和三年滚动计划,引导企业开展围绕企业工艺技术改进、新产品开发和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积极组织和推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孵化基地建设。 

  四、关于设立知识产权转化孵化专项基金问题,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正研究按照《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辽政办发〔201648号)要求,向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报送基金框架方案。 

  五、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 

  省金融办近年来配合省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通过召开信息发布会、技能培训、融资对接活动及专项调查研究等工作推动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体系发展,目前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金融办将继续积极组织各试点园区充分利用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加强与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信贷和保险业务的创新和运用,组织各市进行金融产品推广。同时,我局将密切关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相关政策,向国家争取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资格。 

  六、省教育厅支持高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重点支持具有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的研究项目,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 

  七、省商务厅(自贸办)将积极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待沈阳片区孵化基地建设成功后,将孵化基地向大连、营口两个片区拓展。 

  感谢省民建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支持。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1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