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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建设大连海参地理标志溯源监管体系的建议(第1302017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远东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地理标志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大连海参地理标志溯源监管体系的建议(1302017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类型我国对地理标志采用专门保护和商标法保护两种模式。近年来,省知识产权局立足工作职能,主动作为,推进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包括“大连海参”在内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积极贯彻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出台关于地理标志保护、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地方标准研制等系列文件,把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地标产品质量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023年,全省新制定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46个,标准数量达到79个。目前,大连市已发布了“大连海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方两个专用产品质量标准和“大连海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团体标准。

  二、发挥部门职能,共建溯源机制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依托大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大连市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平台,建立了我省首个地理标志溯源系统,并在全省率先正式上线运行,开启了“标志+标识”双重保护的工作模式,做到有“标”可依有“码”可查,有力地推动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理标志产业的融合发展。目前,溯源平台已接入18家海参企业,其中,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已实现地理标志产品溯源。

  三、指导标志运用,助力产业发展

  为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有市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运用、管理、推广工作,我局印发了《辽宁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指南(试行)》。组织全省建立各具特色的商标品牌指导站。大连市知识产权局依托52家商标品牌指导站,在全市推广普及商标品牌知识,引导银行、保险、服务机构为“大连海参”等优质地理标志用标企业和商标持有人提供金融、法律等专业化服务。2023年底,新增“大连海参”地理标志用标企业12家。目前,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海参经营主体共72家。

  四、开展综合施治,维护市场秩序

  将地理标志保护纳入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考核,督促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持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与实物符合性比对工作,对地理标志生产销售单位进行规范化的专用标志使用指导,及时纠正违法使用专用标志行为。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市共同开展地理标志协同保护专项行动,依托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大连海参”等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大连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形式,重点针对“大连海参”等地理标志用标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抽检28家企业。

  五、注重宣传推介,提升品牌价值

  省知识产权局以“培育地标品牌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举办2023年地理标志宣传推介活动,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现场品鉴等方式,搭建地理标志宣传展示平台,人民日报、辽宁新闻、腾讯新闻、澎湃新闻等央媒和省媒对推介活动进行了全方位宣传报道。由我局制作的“大连海参”等地理标志产品短视频登录学习强国辽宁学习平台,让人们在学习之余通过视频方式更直观地了解我省地理标志产品。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支持大连市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溯源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工作重点以“大连海参”用标企业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溯源体系建设,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强化源头保护。同时发挥“大连海参”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在更多地理标志产品品类上使用溯源系统。支持各地继续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在发布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栽培、加工、包装、运输等地方标准,通过完善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保护,夯实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基础。继续开展全省地理标志宣传推介活动,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经验,宣传地理标志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杨凌农高会、商标品牌节等平台宣传地理标志,提高我省地理标志公众知晓率和认知度。加强与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与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等有机融合,推进特色经济与生态文明协同发展。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