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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关于强化我省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03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李先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我省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您在提案中所提的我省在推行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培育高价值专利和促进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的问题,我局深表认同。对您在提案中所提“推进我省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和促进运营”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省科技厅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纳并持续推进落实,不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提高专利申请质量

  2021年以来,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关于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认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23家。推进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印发《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培育了5家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累计实施专利导航项目115项,其中产业规划类52个、企业运营类45个、研发活动类17个、报告类1个。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提升中国专利奖和辽宁省专利奖获奖项目奖励资金额度,更好地激励了我省的创新创造。

  为规制专利申请中“重申请、轻质量”的问题,2021年以来省知识产权局共组织开展了8批次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工作,严厉打击各地“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不断加大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监管力度,对涉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省内代理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二)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高技术交易活跃度

  2022年以来,省科技厅多措并举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辽宁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实施方案》,联合省直6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辽宁省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会同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推动建设4家省级典型示范中试基地和18家省级中试基地,新认定(备案)48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对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推进东北科技大市场建设,指导推进丹东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辽阳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建设,搭载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组织搜集各地企业技术需求1000余项,整理省内高校院所科技成果3000余项,组织开展撮合活动。指导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撮合对接和路演等活动,针对全省技术转移人才开展培训。为实施成果转化项目,省内企业承接转化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提供资金支持。全省高校院所本地转化的科技成果4102项。

  2021年,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推动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2022年,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印发《辽宁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全省建设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及分配方案的通知》,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化实施。印发《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专利技术“一对多”向中小微企业快速许可,全省已发布开放许可专利872件,成功实施54件。

  (三)关于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

  2022年,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的通知》,推动各地区健全工作体系,加强指导服务,提升本地“走出去”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各地知识产权部门和贸促机构加强协作,定期发布与我省“走出去”企业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法律信息及海外注册申请实务信息,为重点产业园区、企业提供案例指导,加强信息供给和服务。成立辽宁省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中心,为企业提供跨境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和工作指引。沈阳、大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工作,围绕企业具体诉求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咨询指导和防范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组建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海外维权工作站以及海外维权援助联络点,整合省内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推进海外纠纷应对工作的协同配合。出台《辽宁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规范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秩序,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以RCEP协议生效为契机,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交流活动。

  (四)关于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2021年以来,为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调解仲裁之间的衔接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协同工作机制”要求,加强工作交流,完善工作机制。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衔接合作协议》;省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省法院、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出台《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办法(试行)》;省知识产权局、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衔接机制,开展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2022年,全省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知识产权案件118件;公安机关向行政部门移送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知识产权案件20件。各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在线诉调对接调解的方式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合计1197件。

  为进一步健全大保护工作格局,推进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快速协同保护机构。我省已获批建设省、沈阳、大连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其中沈阳保护中心已正式运行,省、大连保护中心正在积极推进建设,力争年内通过验收正式运行。葫芦岛(泳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正在申请筹建。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对我们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与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落实《辽宁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实施方案》,促进高校院所加快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并在本地转化。完善全省科技成果库,为企业转化落地科技成果提供更多源头供给;完善全省企业技术需求库,靶向对接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围绕重点领域推进建设中试基地,完善全省中试服务网络,实施中试建设类和中试验证类项目,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技术转移机构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发展,开展技术转移示范评价工作。加强省内高校院所与企业撮合对接,承办“中国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重点围绕成果转化能力较强的高校院所开展撮合对接,指导社会服务机构载体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撮合对接路演活动。搜集省内企业对省外高校院所技术和成果的需求,组织各市、各高新区开展“成果招商”,吸引清华、北航等高校先进成果省内转化,吸纳中科院各院所科技成果在辽转化落地。实施成果转化类“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成果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推动全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4000项以上。

  二是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与布局。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动创新主体加大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发挥沈阳“一平台三中心”(沈阳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数字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大连五大平台(知识产权交易、质押融资、公共服务、协同保护和股权化融资)等机构服务效能,积极引进省外市场化运营机构,加强多样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推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构建设,强化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提升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水平。通过省内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开展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促进供需双方线上线下有效对接和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推动“一对多”快速许可模式,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化实施。高水平建设、高效运行省、沈阳市、大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我省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在资本市场发行标准化、可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

  三是建立健全海外维权工作体系。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省商务厅签署《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协作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供给、风险防范预警协作,推动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工作。省、沈阳、大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申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主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定期调查我省“外向型”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情况和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增强对企服务的针对性。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力度,发挥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办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海外维权申请,依托海外维权专家提供应诉指导咨询服务。围绕PCT国际专利申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海牙”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等专题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培训和专利诉讼、商标诉讼、“337调查”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培训,聚焦防范化解“走出去”过程中的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贸易调查等被控侵权风险,开展境外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应对策略咨询指导活动,不断提升我省“外向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全链条保护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调解仲裁等环节有关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持续健全行刑衔接、司法裁判和行政执法标准统一、诉调对接、调解优先等工作机制。发挥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作用,对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知识产权仲裁院、公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和维权手段。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向产业园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电商综试区等创新主体集聚区延伸,收集知识产权纠纷信息、侵权线索和维权需求,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及相关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供给。加强与高校、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志愿者队伍,协同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培训、宣传等公益服务,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效能。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