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加强产学研结合 以专利促进企业创新》(0454号)答复
来源:

 

林鸿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专利事业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产学研结合 以专利促进企业创新”提案,我局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当前,辽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出口增速明显放缓,主要依靠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和机构调整,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高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培养企业专利转化意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已刻不容缓。加强产学研结合,以专利促进企业创新,对于企业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引领新常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 

  (一)加大对我省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力度。紧密结合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辽宁)培训基地,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努力建设具有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为辽宁经济发展储备更多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举措,着力宣传知识产权各级人才取得的新成绩、做出的新贡献,为知识产权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与学校的合作,使其成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的摇篮。201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之一。该文件提出“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等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该《意见》,我们已经与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开展合作,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办知识产权学院,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专业学位教育,加快专利信息服务、管理运营和国际化等方面紧缺人才的培养。同时,联合省教育厅在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认定和培育工作,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大学生技术创新。指导和支持省内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加大政府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支持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护。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资金,逐步建立以知识产权转化收益扩充知识产权资金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对符合《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助条件的大学生在创新过程中产生的发明专利,在发明授权后,给予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的全额补助。我们的目标是:“十三五”期间,高校发明专利年均增长5%以上,专利有效实施率达10%以上。 

  二、搭建知识产权创新平台,完善产学研创新合作机制。 

  (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使科技与产业完美融合。为推进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按照“企业主体、市场机制、任务导向、政府服务”原则,面向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组建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截至目前,依托中科院在辽院所、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省内院校组建了13个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其主要作用是总结制约我省产业和企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整合我省高校、科研机构的优势研发力量,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前沿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使科技与产业更好整合。 

  (二)搭建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桥梁,畅通沟通渠道。为进一步加快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畅通企业与院校沟通渠道,省科技厅积极征集企业技术和创新需求,向以“两院十校”为重点的高校、科研院所推介,充分调动院校积极性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同时,积极收集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信息向我省企业推介,搭建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桥梁。 

  (三)建立校企协同创新联盟,解决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问题。以省级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以高校为主体,面向三次产业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校企协同创新骨干联盟。在联盟建设中,高校将充分发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以及省级重大科研(转化、孵化服务)平台、新型智库等作用,为工业、农业和现代服务业解决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问题。 

  (四)加强政策引导、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的研发资金困难问题。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辽政发〔201555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将企业研发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作为核定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情况和申请省级科技类计划项目的重要条件。开展“创新券”工作,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2013年,省人大颁布的《辽宁省专利条例》中,明确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申请和专利维护以及促进专利实施和产业化等事项。“十二五”期间,我省累计发放专利申请补贴3966.8万元,2.4万件发明创造获得了资金扶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研发经费紧张的问题。 

  三、推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一)建立重点产业专题专利数据库,免费对公众开放。根据全省重点产业分布,省知识产权局先后组织开发了造船产业、镁质资源、重矿装备制造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煤矿安全装备及工程机械装备等22个专题专利数据库,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同时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利用数据库,了解国内行业发展态势,竞争对手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及专利申请情况,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纵深战线。 

  (二)开展专利技术跟踪,探索建立专利预警机制。跟踪技术发展前沿,围绕重点建设的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核心技术领域专利预警工作。结合深入实际对该产业发展的调查与了解,有针对性地对专题专利数据进行全面分析,积极开展对辽宁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研究,定期跟踪技术发展最新态势,建立针对辽宁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重大产业建设项目的专利预警机制,指导行业和企业注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中的专利布局,制定防范、应对国际技术壁垒的战略措施。 

  (三)加强专利状况分析研究,为各级政府决策和企业规划发展提供参考。 

  为更好地摸清我省专利状况,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对我省专利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完成了《辽宁省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报告(专利篇)》。该《报告》对辽宁省三种专利总体情况,申请、授权、技术领域分布等都进行了分析。今年,省知识产权局还完成了《辽宁专利资源调查及产业发展问题影响研究》,从产业层面和区域层面对辽宁地区的专利资源分布状况进行分析,摸清了辽宁地区专利资源整体以及在产业、区域的分布情况和专利资源的占有和配置情况,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四、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机制,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一)指导和支持省内高等学校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减少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专利实施和转化过程中的限制。 

  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减少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专利实施和转化过程中的限制。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并明确规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成果以技术转让或入股方式在省内实施转化的,所在单位可以将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益或取得的股权,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或授予职务成果完成人及为职务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由研发团队自行在省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 

  (二)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解决知识产权转化资金难题。为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资金问题的困扰,我省正在积极组建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目前已经争取到国家专项资金支持5000万元。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专利权质押贷款争取达到5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常态化规模化开展。今年省知识产权局将在试点市建立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银行、保险等机构为我省中小企业凭借专利权质押贷款。举办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培训班,组织各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和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 

  (三)择优扶持,鼓励创新成果转化。20112014年,为促进我省优秀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根据《辽宁省专利技术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我省共对253项专利技术转化项目扶持资金10180万元。对74项获得国家和省级专利奖的优秀专利项目奖励资金1380万元。共有73个专利质押融资项目实现融资74.21 亿元。今年,围绕“大众创业、万从创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等领域,择优100项核心专利技术项目,促进其转化和产业化。 

  五、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撑知识产权快速发展。 

  (一)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导和扶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预警分析、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目前,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初见成效,品牌机构崭露头角。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科威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入选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沈阳创达技术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 10家单位为第一批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二)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为使专利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辽宁专利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传播专利信息的效能,结合我省产业特点,在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增设法律状态检索、全部领域代码化专利数据资源,以及在线建库、在线分析、定期预警、机器翻译、失效专利信息检索等应用功能,为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提供多层次专利信息检索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平台、专利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和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建设,加快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全面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工作。  

  (三)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发展。目前,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整体水平不能支撑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事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面临量少质低的局面。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我们在即将出台的《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采取政府购买方式,支持中介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等服务,推进以沈阳和大连为中心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建设工作,鼓励服务机构面向产业集群和区域发展需求,探索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四众”、威客、创客等新技术和新媒体环境下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和品牌。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一)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涉及到公安、工商、版权等多个部门,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联合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非常重要。今年,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督导”、“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侵犯商标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推进软件正版化”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二)加强专利权行政执法保护,发挥行政效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制止侵权方面便捷、高效、成本低的特点和优势,全省各级专利执法部门依法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专利侵权等纠纷案件的调处,从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降低维权成本出发,加大依法主动调查取证力度;坚持调解与处理相结合,有效缩短案件处理周期。在全省开展查处假冒专利、展会执法等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三)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不断加强“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维权援助中心对执法办案的支持协助机制,探索开展创新创业企业和个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能力,更好地向创新创业企业和个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积极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促进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