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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企业可凭信用额度(著名商标)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建议》(0335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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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春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可凭信用额度(著名商标)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建议》提案我局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开展 

  早在2010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就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系统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意见和措施。2013年,银监会印发《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强了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我省在地方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中也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作了相关规定。2013年,省人大颁布的《辽宁省专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专利权人可以采取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运用专利权”,第十六条规定“财政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专利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2008年,省政府颁布的《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辽政发200837)中提出,要“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项目融资、资本市场融资、发行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015年省政府制定的《辽宁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提出“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辽宁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也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专利质押的贷款力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政策,制定《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指导意见》,推动各市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不断探索工作新路径 

  2015年,为了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放大和风险保障作用,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我省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试点省,拨付5000万专项资金资助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这对引导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建立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已两次征求省财政厅和省政府金融办意见。本方案即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 

  201511月,我省的鞍山市和盘锦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市,试点期限为三年。目前两个市正在广泛调研,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方案,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促进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我局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今年初,我局李长春局长在全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专利保险、专利质押融资等工作”,将“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作为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局也计划将“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支持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信用担保,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写入正在起草的《辽宁省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将由省政府印发各市和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是在省内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试点。近日,我局已向各市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试点的通知》,在各市申报的基础上,将确定5个市作为试点市,资助每个市1000万元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要求市财政至少按2:1进行配套,在全省形成总规模1.5亿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横向协作机制和纵向工作反馈机制,确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公平可信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鼓励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提供担保,加强对评估机构和担保机构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实现知识产权融资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交易转化机制,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知识产权产业化投资,鼓励和扶持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投资基金,积极探索实现知识产权债券化、证券化,促进知识产权流转。 

  四是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的联系,共同探索出适合我省省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模式,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专利权质押融资环境。鼓励银行、保险等机构为我省中小微企业凭借专利权质押贷款;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培训班,组织各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和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建立融资需求项目库;组织企业与银行开展项目对接活动,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融资成功率。争取到2020年,全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达到50亿元,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规模化常态化。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16 年5 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