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23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知发 [2023]4号
来源: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3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宁  024—86674256 邮箱:zscqbhc@163.com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  耿贺宁  96315—1—1616,邮箱:szfjcj@sina.com)

    2023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和水平,加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化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执法、反垄断、标准等市场监管工作的协同配合。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人民群众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公共卫生以及清洁能源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违法线索。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制售商标侵权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

  (二)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加大对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力度,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指导辖区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投诉。继续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投诉处理工作。

  (三)加强重点市场和展会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建立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目录,根据信用状况确定知识产权专项检查的检查比例、频次,实现差异化监管,引导专业市场积极建设并申报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加强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和查处工作,在“制博会”、“专交会”等重点展会,设立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站点,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四)加强中小微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

  依法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加强维权援助服务,支持中小微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发展质量。高标准建设运行辽宁省、沈阳市和大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中小微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综合服务。

  (五)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开展辽宁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从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和执法培训等方面加大业务指导和支持力度。畅通受理渠道,加大对行政裁决引导宣传,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告知行政裁决渠道。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推行适用简易程序,提升行政裁决保护效能。加大涉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做好侵权纠纷防范和行政调解工作。

  (六)加强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

  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加速推进“十四五”地理标志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分类指导更多地方特色产品申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明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准研制任务,制定专用标准制修订计划,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组织做好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和发布工作。推进新农寒富苹果、盘锦大米和老龙口白酒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七)加强驰名商标执法保护。

  按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商标管理,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进一步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工作,对驰名商标实行及时保护、援引保护和重点保护。

  (八)加强申请环节执法保护。

  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相关要求,及时处置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专利代理机构贯彻《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着力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三、推进措施

  (一)畅通投诉举报途径。

  充分利用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等渠道搜集案件线索,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发现和高效处置机制。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支持权利人维权,强化跨地区案件移送,及时办理移送案件。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知识产权监管机制,全省特别是参与文明省市创建的地区不发生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事件。建立健全跨市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市域间联合执法。严格执行《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三)深化全链条保护。

  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推动涉嫌犯罪案件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要求,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组织,开展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指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进行司法确认。

  (四)加强指导督导。

  灵活运用辅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手段,建立健全对行政相对人事前辅导、风险提示、劝诫、约谈等制度。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推进严格依法定程序与时限办案,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注重源头防范、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强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的集中宣传。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做好信息报送。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当月立案结案信息当月录入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请于2023年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案件办理情况(附件1)和典型案例(附件2)。

  

附件1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统计表

序号

案件类型

案件编号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结案方式

是否公开

公开网址

 

1

2

...

填报单位:                                                                   时间:         

(可加页)

注:案件类型:专利侵权裁决/其他专利纠纷调解/商标/假冒专利/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行政调解结案,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的,在备注中注明)

 

附件2

典型案例范例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沈阳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2022年1月20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省药监局发现沈阳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存在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某口服液”药品、在计算机系统中编造购进记录、采购药品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信息不可追溯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从未在该公司实际工作,未能履行相关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省药监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法定代表人赵某某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