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4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宁 024—86674256 邮箱:zscqbhc@163.com
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 耿贺宁 96315—1—1616 邮箱:lnscjgenghn@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公共卫生和网络平台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违法线索。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
(二)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指导科技型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应对能力。发挥维权援助工作站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维权援助服务均等可及。支持葫芦岛依托快速维权中心开展泳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高标准运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等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综合服务。
(三)加强外贸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以服装鞋帽、家居家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涉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支持沈阳建设中德知识产权保护基地。在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落实电商平台审查责任,及时纠正制止网络侵权行为。支持鞍山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工作。
(四)加强重点市场和展会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引导专业市场、电商平台积极培育建设并申报认定省级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和查处工作。在“制博会”“专交会”等重点展会,设立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站点,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五)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保护。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裁决程序。支持各市利用技术调查官、保护中心侵权判定意见等手段为裁决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支撑。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推行适用简易程序,提升行政裁决保护效能。积极适用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办理相关案件。支持沈阳、大连开展区、县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委托执法试点。
(六)加强品牌保护。组织开展我省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权益保护有关情况问卷调查情况,摸清底数,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开展重点保护。统筹推进商标、字号、专利等保护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通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对恶意申请行为的执法力度,维护健康有序的商标申请秩序。充分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加大对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
(七)加强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加速推进“十四五”地理标志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分类指导地方特色产品申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支持和鼓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建立地理标志特色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全过程标准化生产。支持沈阳、盘锦开展新农寒富苹果、盘锦大米和老龙口白酒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八)加强申请环节执法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无资质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辽宁)试点工作,加强商标代理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加强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审核,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执业备案。
三、推进措施
(一)拓宽案件受理渠道。推广复制试点经验,指导各市加强与司法部门合作,拓宽案件受理渠道。发挥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功效,搜集转办纠纷案件线索。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支持权利人维权,强化跨地区案件移送,及时办理移送案件。
(二)提升执法质量。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防止以罚代管。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强化区域协同保护。强化区域协作,上下联动,联合东北三省一区签订相关执法协作协议,严厉打击跨区域、链条式侵犯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区)知识产权执法联络体系。落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围绕“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格局,支持沈阳、大连牵头建立区域执法保护协作制度,推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四)加强指导督导。组织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推进严格依法定程序与时限办案,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组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执法队伍轮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服务创新主体,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注重源头防范、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的集中宣传,全面唱响知识产权保护主旋律,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办理的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案件当月立案结案信息,应当月录入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请于2024年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前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表(见附件)。相关市局开展的专项工作完成后及时报送总结。
附件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案件类型 |
案件编号 |
立案时间 |
结案时间 |
结案方式 |
是否公开 |
公开网址 |
备注 |
1 |
专利侵权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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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利侵权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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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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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利纠纷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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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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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标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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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标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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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加页)
注:请按案件类型分别编写序号。案件类型包括:专利侵权裁决/专利纠纷调解/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行政调解司法确认/专利无效后裁驳案件,在备注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