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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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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省内各高校,中国科学院在辽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多途径推动我省高价值专利的落地转化,充分释放专利的市场价值,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有效助力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将专利链融入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和服务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工作重心转移,有效推动存量专利转化实施

  (一)持续推进存量专利盘点工作。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实时更新完善2023年年底前授权的存量专利基础库、转化库信息,并加快推进2024年以来新授权的专利盘点入库进度。各市各相关部门要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存量专利盘活系统(下称盘活系统),如实反馈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和产业化等交易信息,便于需求企业检索查询。

  (二)积极采取多种专利转化模式。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个人等各类创新主体,广泛应用专利开放许可模式,促进专利技术“一对多”快速许可,依法依规享受有关费用减免政策。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产业化、保险等多种方式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三)加强专利转化数据共享和备案管理。建立多部门专利转化数据监测统计分析机制,推动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转让率、许可率和产业化率等数据共享。探索建立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数据与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数据双向备案统计机制,全面掌握全省技术合同和专利转让、许可合同数据备案情况,有效提升数据备案率。

  二、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精准匹配对接活动

  (四)组织企业开展线上对接活动。各市相关部门要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创新型企业(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注册登录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对高校的专利进行订阅、评价、收藏、产学研合作对接等操作,提升线上对接活跃度。鼓励引导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登录盘活系统,在专利转化资源库中筛选高价值专利,为供需双方提供转化对接服务。

  (五)加强国家各类专利转化平台推广应用。各市相关部门要持续动员高成长性的中小科技型企业,注册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平台,开展入库企业培育工作,促进平台需求征集、政策匹配、服务对接等功能的有效应用。指导全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积极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分享我省或查询全国专利导航报告成果信息、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信息备案和更新,推动更多创新主体利用国家平台促进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

  (六)加强重点区域领域专利技术合作对接。积极融入“东北三省一区”专利转化运用战略合作机制,组织开展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鼓励“一圈一带两区”加强区域专利转化协同运用交流合作,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技术在各市之间相互转化落地。鼓励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行业以及产业链链主等企业构建专利转化资源库,在本行业或者产业链企业、上下游关联企业之间开展推广对接。

  (七)拓展多元专利技术对接渠道。各市要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等活动联动效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利转化对接活动。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畅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定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专项行动,对接企业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项目落地实施。鼓励支持以展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多种形式提升对接实效。

  三、强化协同形成合力,畅通专利技术流转渠道

  (八)激活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内生动力。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专利转化运用导向的管理体系。加强专利分级分类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培育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推动内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大学科技园、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机构平台,积极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专利转化激励。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等改革试点,有效解决科研人员“不敢转、不想转、不能转”问题。有序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科技专项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提升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

  (九)强化企业专利产业化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园区等,建立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常态化调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企业的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各方面政策,促进企业转化意愿强烈、产业化前景明确的专利转化项目加快落地。鼓励企业积极贯彻《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管理全面深入融合。

  (十)组织动员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专利转化工作。推动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有效链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数据资源,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等“一站式”服务。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服务支撑作用,围绕专利转化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业务指导、能力培训等普惠性公共服务。鼓励各类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聚焦专利转化运用,提供筛选评价、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各类增值服务。

  四、完善专利转化促进机制,优化重点产业发展生态

  (十一)强化产业创新专利导航服务。依托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产业规划、技术研发、风险防范及专利布局等方面的决策支撑作用,引导重点产业链企业、重大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专利导航工作机制,聚焦我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实施一批满足产业共性需求的专利导航项目,强化企业创新、产业转型专利导航服务。

  (十二)培育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鼓励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多层级培育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立健全贯穿高价值发明专利工作全过程的专利导航决策、沟通、实施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路径和模式,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

  (十三)引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引导重点产业链企业、产业园区等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构建全产业链知识产权运营生态,集聚技术、数据、人才、资本等要素资源,在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专利池运营以及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组建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十四)推动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立足全球视野,集聚产业链核心专利资源,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以内部交叉许可和对外打包许可等运营模式,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有效平衡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的利益,降低专利许可交易和技术推广成本,增强重点产业抗压能力和博弈能力,促进产业有序竞争、协同发展。

  (十五)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充分利用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制造业中试平台等相关资源,围绕实施一批重点领域专利产业化项目,贯通技术研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投资、新产品应用等环节,健全完善专利产业化促进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加大对专利产业化新形成的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推广宣传力度,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快速成长,优化产业创新生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市相关部门要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要发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市、县、园区以及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优势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专利转化的样板。要通过新媒体、短视频、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做好专利转化相关激励政策和工作指引的宣传解读,以及相关经验的推广。

  (二)强化政策协调。各市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并优化调整专利转化激励政策的相关规定,强化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性和衔接性。要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的导向,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将专利转化效益以及原创性基础专利的储备布局作为各级各类专利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企业相关资质认定和优惠政策的主要条件。

  (三)做好数据备案。省知识产权局将定期监测各市存量专利转化对接情况、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实施率和产业化率等数据,各市知识产权局要指导本地区高校院所和企业及时完成专利转让登记和许可备案手续,并在盘活系统、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及时填写反馈相关信息。

  (四)发布典型案例。省知识产权局将常态化征集并遴选发布专利转化典型案例,各市相关部门要在政策创新、服务举措、转化模式等方面,总结提炼有效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及时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相关情况(yycjc.cqj@ln.gov.cn),省知识产权局将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

  特此通知。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2025年1月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