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25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 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5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请于2025年7月5日、12月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5

  联系人及电话: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杨佳宁  024—86674256 邮箱:zscqbhc@163.com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 郭铁成 96315—1—1617 邮箱:lnsdjbgs@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

  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种业、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违法线索,加强行纪衔接。

  (二)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指导各市召开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了解企业维权需求。组织维权援助机构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出具侵权判定意见等方式,助力民营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政策宣贯,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我省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备案。

  (三)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大对绿色低碳、软件和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装备、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宣传推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指导科技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强化创新型中小企业维权援助服务,收集保护诉求,提供咨询指导意见。高标准运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提供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及维权运营等服务。

  (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坚持做到对内外资企业同等保护,稳妥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建立沟通机制,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诉求。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地方分中心作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商标、专利等预警和应诉建议,指导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在自贸片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培训,帮助“走出去”企业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展会、重点市场和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和查处工作在“制博会”“专交会”等重点展会,设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指导重点市场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公布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将案件线索转送相关执法部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组织办理电商领域维权案件。指导本地电商平台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

  (六)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保护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和快速处理机制,制定《辽宁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将简易案件办理时限压缩至45日内,提升行政裁决保护效能。依托保护中心、市场监管办事窗口等,设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咨询服务窗口,畅通受理渠道。支持各市利用技术调查官、保护中心侵权判定意见等手段为裁决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支持沈阳、大连推进县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

  (七)加强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积极开展商标和地理标志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等“知识产权万里行”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加强商标和地理标志侵权案件的业务指导,释放全链条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及时关注并积极应对舆情,避免发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侵权违法事件。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保护力度,为自主商标品牌“驾船出海”保驾护航。

  (八)加强申请环节执法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审核,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执业备案。贯彻《系统治理商标恶意注册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引导申请主体、商标代理机构和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三、推进措施

  (一)拓宽案件受理渠道建设“辽宁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智慧监管系统”,搜集转办侵权假冒案件线索,深化知识产权“互联网+监管”工作。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支持权利人维权,强化跨地区案件移送,及时办理移送案件。

  (二)提升执法质量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处罚或可以不予处罚的行为“容错纠错”,实现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将故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拒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等行为依法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联合惩戒

  (三)强化区域协同保护强化区域协作,上下联动,落实东北三省一区执法协作协议,严厉打击跨区域、链条式侵犯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围绕“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格局,支持沈阳、大连利用沈阳都市圈、大连沿海经济带协调机制,牵头推进区域执法保护协作。

  (四)加强指导督导组织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加强案例指导。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服务创新主体,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注重源头防范、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段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办理的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案件立案结案信息当月录入“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专业指导工作情况,当月录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执法业务指导案件报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