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26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 “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2026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6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319

(联系人及电话: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杨佳宁 024—86674256 邮箱:zscqbhc@163.com;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 郭铁成 96315—1—1603 邮箱:lnsdjbgs@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

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持续优化支持全面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制定发布《辽宁省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组织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对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供精准服务。宣传推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强化创新型中小企业维权援助服务,收集保护诉求,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二)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聚焦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以及文化遗产、中医药、烟草等领域,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查处假冒、套牌等侵权行为的专业指导。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违法线索,加强行纪衔接。

(三)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检查,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建立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贯交流,听取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维权诉求。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政策宣贯,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预审备案。

(四)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移交线索的跟踪处置,加强对重点商标、地理标志的协作保护,破解跨地区隐蔽性侵权等新问题。深化沈阳都市圈”“大连沿海经济带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做实做细信息共享、联合取证、结果互认等工作。

(五)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公平公正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平等保护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作用,提供分级分类指导服务,指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和意识。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和纠纷线索收集、风险防控宣传培训和应对资源信息共享。加强与商务部门的协调对接,依法严格管理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六)加强展会、重点市场和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强化辽洽会”“制博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大型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公布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将案件线索转送相关执法部门。指导本地直播电商等平台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支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营口、盘锦开展跨境电商综试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保护。修订《辽宁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指南》,规范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提升行政裁决保护效能。加强专利纠纷受理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畅通受理渠道。加强网络市场智慧监测,对发现的涉嫌侵权线索甄别反馈,引导专利权人维权。支持各市利用技术调查官、保护中心侵权判定意见等手段为裁决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支持沈阳、大连推进县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

(八)加强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摸清非农业领域产业集群品牌底数,建立培育名录,加强商标注册引导。依托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区,优化商标品牌指导站布局。积极宣传我省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持续举办地理标志宣传推介活动,提升辽宁好物影响力。将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融入全省十大农业特色产业建设,推荐更多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参评辽宁优品”“辽农优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等评选活动。

(九)加强申请环节执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组织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开展自查整改,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协会强化会员管理与行业自律,健全完善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落实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计分规则,实行差异化监管。推广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引导企业主动参照适用,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效。

三、推进措施

(一)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遏制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规范知识产权自由裁量权,坚持行政执法宽严相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规范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二)拓宽案件受理渠道。依托辽宁省知识产权案件线索智慧检索系统,主动监测网络市场侵权假冒线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互联网+监管工作。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支持权利人维权,强化跨地区案件移送,及时办理移送案件。

(三)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仲裁等衔接机制。指导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仲裁机构建设,鼓励仲裁机构参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

(四)加强指导督导。组织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加强案例指导。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注重源头防范、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段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办理的专利纠纷裁决案件立案结案信息,当月录入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 请于75日、1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