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省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各市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六)负责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1.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知识产权审批服务时间,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3.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省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本级
    2.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283.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53.9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8.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389.5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09%。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539.6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60%。主要是部分专利奖奖金未发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626.83万元,降低12.77%,主要原因:保护中心基本建设完成

(二)支出总计3979.1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82.0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9.8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54万元;资本性支出47.47万元。

2.项目支出1597.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0.14%。主要包括专利奖奖励经费、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3.39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新增人员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03.98万元。

主要是个别项目未完成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00.22万元,降低72.47%,主要原因:保护中心基本建设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80万元,项目支出1526.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5.17万元,增长16.96%,主要原因: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新增人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6%,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5.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3.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9.0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58.16万元,主要是行政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人员的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34.55万元,主要是事业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人员的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1526.3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5.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取消部分采购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9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1.51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离退休人员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8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4.65万元,主要是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65万元,主要是机关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退休人员追加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1.34万元,主要是已故人员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测算结果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89.2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7.2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0.2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70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情况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0.8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0.8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85.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非刚性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费用。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团组等。

2.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1.81%。完成预算的7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厉行节减。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10人、0.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71万元,主要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未发生接待业务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8.19%。完成预算的8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厉行节减。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增长49.72%,主要是车辆老旧,增加车辆维修开支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6.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8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2.13万元,降低1.36%,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03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84.1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其他用车2,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保障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662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62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3.43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85.96万元,自评平均分94.1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3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知识产权保护经费、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经费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知识产权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08万元,执行数为25.04万元,完成预算的64.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顺利完成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二是完成辽宁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下半年进行,导致资金执行率较低,执行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2)“知识产权保护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1.02万元,执行数为266.45万元,完成预算的85.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顺利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未全部执行,执行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将预算分解至各相关处室,落实资金支出责任,通过提前谋划,制定详细资金支出计划,推进预算执行。
    (3)“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万元,执行数为245.11万元,完成预算的93.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完成2023年地理标志产品直播活动;二是围绕智造强省、数字辽宁“三篇大文章”重点产业链,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实施专业类专利导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谋划,加快支出执行进度。
    (4)“知识产权一体化平台项目尾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万元,执行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证系统顺利开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省管干部临时租赁住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4万元,执行数为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支付国家局到省局挂职人员房租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专利奖奖励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8.59万元,执行数为488.6万元,完成预算的54.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完成专利奖的评选及对获奖者的奖励发放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预算测算不准确,未对省奖奖励进行发放,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资金管理,做好预算资金规划,把握项目支付时间节点。
    (7)“执法服装和标志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3.36万元,完成预算的89.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执法服装和标志采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8)“发明专利资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创新,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完成专利资助资金的审核及发放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9)“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利技术专利转化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10)“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4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7万元,执行数为78.04万元,完成预算的94.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面向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整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未全部执行,执行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将预算分解至各相关处室,落实资金支出责任,通过提前谋划,制定详细资金支出计划,推进预算执行。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相关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