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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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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省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二)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各市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 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四) 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

(五) 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六) 负责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七)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 职能转变。

1.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知识产权审批服务时间,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3.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省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九) 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608.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88.7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8.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9.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26%。主要是一般管理事务支出结转经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4.85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本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及运用促进专项业务经费和新建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1380.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14.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9.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2万元,资本性支出2.17万元。

2.项目支出566.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1%。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及运用促进专项业务经费、知识产权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发明专利资助经费、专利奖奖励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11.44万元,降低30.69%,主要原因:专利奖奖金当年未发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27.68万元。

主要是个别项目未完成支付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96.29万元,增长184.63%,主要原因:专利奖奖金当年未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57万元,项目支出562.9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1.64万元,降低25.91%,主要原因:专利奖奖金当年未发放。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3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8.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5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71万元,占8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1万元,占4.66%;卫生健康支出34.77万元,占2.52%;住房保障支出67.81万元,占4.9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7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48.1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支出(项)40.74万元,主要是一般管理事务中资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未到合同支付期限。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521.8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3.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专利奖奖金当年未发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15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决算数和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85万元,主要是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1名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决算数和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3. 卫生健康支出35.1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14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1名。

4. 住房保障支出67.8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7.8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1名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非刚性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年初预算时未申报此业务。

2.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3.48%。完成年初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业务,节约开支,厉行节俭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19人、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知识产权局调研省局信息网络建设和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及考察我省部分企业;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6.52%。完成年初预算的51.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厉行节俭。比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21.23%,主要是减少车辆维修开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5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59万元,比上年减少4.22万元,降低2.62%,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1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791.7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8.18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23.09万元,自评平均分88.08分。

2)部门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部门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发明专利资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3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6万元,执行数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98.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本年度专利资助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共发放资金203万元。通过发放发明专利资助资金,鼓励高价值发明专利,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明专利资助资金补助条件由各市局审核确认,因个别市局政策解读不到位,存在部分资助资金发放有误,现已将资金追回。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各市局发明专利资助政策的工作指导,严格按照资助条件把好审核关。

2)“专利奖奖励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5.78万元,执行数为28.29万元,完成预算的4.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专利奖推荐评选工作,激发我省各类创新主体科技创新热情,切实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积极性,有效发挥专利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本年度只完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及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余下工作下年度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根据文件规定,省专利奖及中国专利奖奖励资金需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方可发放。由于两个奖项均是奖励工作,拟以一个议题提请审议,故在2021年12月9日省专利奖评选结果公示完毕后才能推进相关工作,2021年12月底,我局已经上会相关资料报至省市场监管局,等待上会。2022年5月份已将上述经费支付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尽量提早向省政府常务会提请审议,尽早完成印发奖励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发放奖励资金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8.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