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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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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省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三)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的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四)贯彻专利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法开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审核上报确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专利资产评估,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工作。

  (六)负责知识产权强省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机关

  2.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85.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03.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3.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主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拨付知识产权工作项目经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71.21万元,主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工作项目经费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48.16万元,主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拨付沈阳专利代办处工作经费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工作项目经费跨年度使用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60.34万元,降低16.80%,主要原因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拨付沈阳专利代办处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1,970.3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17.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7万元。

  2.项目支出1,053.15万元,主要包括省发明专利申请补助资金、中国专利奖及辽宁省专利奖奖励资金及国家局知识产权项目拨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55.28万元,降低21.9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二是离退人员转社保人员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63.03万元

  主要是国家局知识产权项目拨款及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92.92万元,降低22.54%,主要原因:国家局知识产权项目拨款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15万元,项目支出796.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6%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3.1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2.8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9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2.8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514.2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

  2)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719.01万元,主要是省发明专利申请补助资金、中国专利奖及辽宁省专利奖奖励资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以前年度结转指标。

  3)事业运行159.5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省直单位2016年度应休未休假补贴经费支出。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7万元,主要是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和中国专利奖奖励资金等方面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7.5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工资。

  2)事业单位离退休52.8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追加经费预算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5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5.49万元,主要是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以前年度结转指标。

  2)事业单位医疗13.10万元,主要是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42.9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2.9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以前年度结转指标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3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8.32万元,主要用于赴俄罗斯开展知识产权合作洽谈,已经相关部门审批,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8.32万元,主要是2016年无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51人,0.3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47.53%,主要是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2016年、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和维修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58万元,增长21.50%,主要是扶贫及下基层调研用车次数增多,燃油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6.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29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省知识产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43.21万元,增长22.8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及出国(境)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省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6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省知识产权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716.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五)上述公开表格个别为空表的原因是因为我部门2017年决算未发生相关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和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支出(款)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方面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