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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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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省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三)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的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四)贯彻专利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法开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审核上报确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专利资产评估,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工作。 

  (六)负责知识产权强省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省知识产权局内部网络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专利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发布工作;负责为我省重点企业和特色产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等相关服务性工作;负责“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案件巡回审理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机关 

     2、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413.6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06.70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6.9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413.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18.90万元; 

  2.项目支出1694.70万元。 

  在支出预算2413.60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增加733.4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发明专利申请补助资金项目增加,增加的资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发放资金缺口。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5.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本单位支出中所涉及的项目及金额均未达到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所要求的,因此,省知识产权局没有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6.20万元,比2017年增加10万元,增加61.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比2017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因工作原因,有需要出国考察人员。 

  2.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2017年减少0.4万元,下降30.77%。主要原因为节约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3万元,比2017年减少6.3万元,下降43.15%),比2017年减少6.3万元,下降43.15%。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

 

2018年辽宁省财政厅“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7年

2018年

合 计

16.20

26.20

1.因公出国(境)费

0

17.00

2.公务接待费

1.60

0.9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60

8.3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4.60

8.30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1694.7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共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知识产权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知识产权部门用于知识产权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