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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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六、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七、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八、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二、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四、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五、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绩效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一)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省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三)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的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四)贯彻专利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法开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审核上报确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专利资产评估,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工作。

  (六)负责知识产权强省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辽宁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1.负责省知识产权局内部网络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专利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发布工作;

  3.负责为我省重点企业和特色产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4.负责“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

  5.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案件巡回审理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6.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机关

  2、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680.2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收入预算1680.2万元,比上年增加172.7万元,增长11.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5万元,同比增加180.4万元,增长12.07%;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5.2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53.57%。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预算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总支出1680.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72.7万元,增长11.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4.5万元,增长22.1%;项目支出减少1.8万元,下降0.25%。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0.3万元。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关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274.9万元。指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关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采购预算总额为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5.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费用。

  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