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十项措施的意见》解读
来源:

  近日,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十项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意见》,根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0〕38号),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共同研究起草了《意见》。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认真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辽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为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建设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措施

  《意见》着眼于推动解决当前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突出问题和加强新时代行政裁决工作需要,提出10项措施。一是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制度保护体系。二是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执法协调监督。三是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四是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社会共治。五是支持仲裁机构大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业务。六是加强鉴定公证法律服务支撑作用。七是深化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八是营造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氛围。九是做实知识产权法治理论研究。十是拓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意见》的出台是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携手加强辽宁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有力举措,对于服务和保障辽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文件解读人:杨佳宁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667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