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提升全省专利创造能力,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强化产学研服协同创新合作等进行部署。现就《指导意见》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了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的发展目标。2022年10月,《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了2025年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万人口的目标。2023年2月,辽宁省印发《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强调要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同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建成30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目标。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辽宁知识产权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推动辽宁省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运用水平不断提升。我局认真总结前期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经验和有关地区单位有效做法,充分征求并吸收了相关部门意见,研究起草了《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
二、有关内容解读
(一)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基础性制度作用,紧密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加快培育高价值专利,更好发挥高价值专利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二)工作目标
《指导意见》的工作目标是,到2027年底,全省专利创造能力有效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更加完善、路径更加清晰,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储备充足,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显著增强,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格局进一步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年均增长20%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15件,累计建设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30个以上。
(三)主要措施
《指导意见》共11项主要措施,第1项为夯实工作基础。第2-6项从高价值发明专利五个统计维度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分别为: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加强海外专利布局、加强高维持年限专利监测管理、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施专利奖激励措施。第7项措施为加强工作指导,明确需出台工作指南或工作规范。第8条措施旨在发挥省内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第9项措施梳理了专利开放许可、专利池、专利运营、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等专利运用相关举措。第10-11项措施分别为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为推进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保障措施。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跨部门合作,激发各方积极性;强化政策保障,支持创新主体在高价值专利培育各方面获得帮助;提升人才支撑,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学科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媒体宣传高价值专利典型案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解读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解 读 人:刘宇航
解读电话:024—8691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