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不断涌现,旅游业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旅游业是新兴产业,方兴未艾,要不断加强各类软硬件建设,推动旅游业大发展。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鲜活载体。地理标志的特质与文旅产业发展要求深度契合。积极推动我省地理标志与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既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工作的部署要求,也是为了打造地理标志文化旅游品牌,激发文化旅游新活力,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二、主要内容解读
《指导意见》从夯实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基础建设、促进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和优化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三个方面确定了10条工作措施,指导全省地理标志与文旅融合发展工作:
一是深化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资源整合。要求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旅游资源进行梳理,建立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形成梯次推进计划。二是深入实施地理标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地理标志产品馆等设施场所,面向游客提供体验、研学等旅游服务。三是创新地理标志景区建设。支持在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地,增加步行道、观光亭等旅游设施,鼓励将地理标志保护区域、种养基地等与村落文化结合起来,探索“民宿+地标”融合发展模式。四是充分利用已有旅游场所,实现地理标志有机融合。鼓励在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景区展示手工艺类地理标志产品制作技艺、讲述地理标志产品历史故事。五是推出地理标志特色旅游线路。支持在已有旅游线路中有机融入地理标志展示体验等内容。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与相关地理标志管理部门开展合作,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地理标志特色的旅游线路。六是丰富地理标志文化旅游服务提供。支持举办地理标志主题节日。支持将地理标志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结合,发展地理标志旅游。七是实施地理标志旅游商品提升工程。用好地理标志、非遗、传统技艺等资源,打造地理标志系列伴手礼。鼓励开发地理标志文创产品,积极推介手工艺类地理标志产品。八是深挖地理标志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鼓励发掘地理标志文化历史底蕴,挖掘饮食类地理标志产品的丰厚内涵,紧扣绿色发展,讲好地理标志故事。九是创新宣传方式。举办以地标产品为主题的文化展览、民俗演艺等活动。鼓励地理标志文化创作。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十是优化线下宣传。鼓励加强地理标志在文旅场景的宣传,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制作相关地理标志导游词、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提升旅游目的地吸引力。
《指导意见》聚焦发挥地理标志优势,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积极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打造一批特色地理标志文旅项目和旅游线路,建成辽宁省地理标志和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融合体系,进一步拓宽和延伸我省地理标志产业链,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文件解读人:潘禹廷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691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