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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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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7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提出“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以实现严格保护、协同保护、精准保护、高效保护、智慧保护为目标,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2023年11月,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举证充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及涉案专利经无效宣告维持有效的案件,开展简案快办,推行快审快结”。

  2024年,浙江、湖北省先后出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推进简易案件快速裁决工作。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5章,16条。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规定》的制定依据、相关定义、适用范围和裁决原则;第二章适用情形(第五条至第七条),明确了适用条件、不予适用和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第三章办理期限和程序(第八条至第十一条),明确了适用简易程序裁决的办理期限和具体程序;第四章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条件和程序;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了《规定》施行时间和解释部门。

  《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提升行政裁决办案效率,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我省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文件解读人:杨佳宁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667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