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根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比表彰项目事项的函》(功勋办〔2024〕158号)、《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辽宁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省级表彰计划的批复》(辽功勋办函〔2025〕5号)、《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和《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面对各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等提名推荐单位(个人)和各类创新主体。提名推荐单位(个人)筛选各创新主体申报的符合要求的专利项目参加评选。
《通知》对评奖周期、奖项设置、奖励标准、参评条件、参评方式、评选流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推荐单位(个人)和各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流程完成项目申报。
《通知》要求对于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报送的项目均不予受理。申报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
解读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解读人:郝尧
联系电话:024-8689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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