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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解读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为引领,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省知识产权局编制了《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规划》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需要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彰显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总书记还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因此,结合辽宁实际制定《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制度性安排。

(二)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需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新进展,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但是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还有待加强。因此,科学编制《规划》,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对我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意义重大。

(三)坚持问题导向,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尽管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产学研有所脱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产业化比例偏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专利运营能力亟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效果还不能满足市场主体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保护体系和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发挥得不够充分,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各类人才还不能满足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需要,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有待加强。因此,认清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编制《规划》,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需要。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通过科学编制《规划》,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提高我省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围绕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产业、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等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强专利技术前瞻性布局,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引导我省的重点优势产业找准发展方向。大力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实施高价值专利、商标培育计划,围绕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遴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牵头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培育和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因此,科学谋划编制《规划》,对于指导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的框架结构

  《规划》共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主要包括发展成就和发展形势等内容。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等内容。

  第三部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四部分: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引领支撑经济转型升级。主要包括:打造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品牌、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内容。

  第五部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创新发展。主要包括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布局、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水平等内容。

  第六部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主要包括强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优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环境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结构和布局等内容。

  第七部分: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完善合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和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等内容。

  第八部分:实施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和规划的执行等内容。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政治引领。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规划》中全面准确落实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

(二)把握新时代特征。

  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时代特征,深刻把握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国家发展大格局,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野、更开放的态度,用战略眼光、全球视野谋划“十四五”时期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三)注重规划部署的统筹衔接性。

  注重做好《规划》与有关文件的相关衔接工作。一是做好与《国家“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的衔接,明确国家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具体要求;二是做好与《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的衔接,明确知识产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做好与《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衔接,落实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四是做好与《辽宁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衔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四)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统一。

  《规划》在注重与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保持一致性的同时,对标先进省份,在充分吸收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有益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注重省情,考虑本省特色,避免照抄照搬。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从全局高度和全链条角度把握“十四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任务、布局和重点工作,着力实现全领域系统推进和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重点突破。

(五)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树立先进、长远、超前的规划理念,在充分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方法,创新体制机制,使《规划》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努力实现《规划》引领我省未来知识产权工作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