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局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局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保障网络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保障网络、计算机、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及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重点保障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办公OA系统、辽宁省专利奖评审系统等业务系统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通过建立健全我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分级负责。我局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局办公室为处置核心,局机关各处室积极配合的网络信息系统应急管理机制。
3.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尽最快速度恢复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敖 然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楠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沙巧云 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处 处长
孟宪刚 办公室 二级调研员
肖春雷 法规处 处长
李 杰 知识产权服务处 处长
吴 溪 商标地理标志处 处长
郝传霖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处长
李 勇 知识产权保护处 处长
(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孟宪刚 办公室 二级调研员
专职网络安全管理员:刘浩 二级主任科员
三、应急措施的启动
在发生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应急措施
(一)省局门户网站出现非法言论时的应急措施
1.省局网站由局办公室负责监控。
2.省局工作人员发现省局网站上出现非法信息时,应立即向局办公室报告。
3.局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删除非法信息,并将网站重新投入使用,同时向局领导报告。
4.局办公室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将有关情况向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追查非法信息源。
5.事态严重的,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市公安局报警。
(二)黑客攻击或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时的应急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的备份,并将其妥善安全保存。
2.当发现系统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监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省局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局办公室反映。局办公室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同时第一时间联系省政府信息中心,配合省政府信息中心采取防护或暂时停止访问等措施。软件遭破坏性攻击(包括严重病毒)时要将系统关闭停止运行。
3.技术人员首先应将被攻击(或病毒感染)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技术人员在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被破坏的系统及数据时,要确定攻击来源,采取防范措施。主机受到病毒感染时,还应做好病毒清查等相关工作。
5.事态严重的,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市公安局报警。
(三)数据库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1.数据库系统应按双机热备设置,要准备两个以上的数据库备份。
2.一旦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并向局办公室报告。同时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系统进行维修
3.如果系统崩溃,局办公室等相关处室应立即向软硬件提供商请求支援,并通知使用部门暂缓处理数据;同时向局领导报告。
4.系统修复启动后,利用数据库备份,按照要求将其恢复到系统中。如果备份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并向领导汇报。
(四)网络线路中断或硬件设备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1.网络线路中断或硬件设备发生故障,发现人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
2.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及时予以恢复。
3.如果线路中断,或者发生故障的硬件设备一时无法修复的,技术人员应在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后,快速研究恢复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将相关原因告知使用部门,暂缓数据处理工作。
(五)外部电源中断后的应急措施
1.外部电源中断后,应立即切换到备用电源(UPS) ,及时查明原因,并立即向局领导报告。
2.如因局内线路故障,由局值班人员协助恢复。
3.如果是供电局的原因,由局办公室与供电局联系,恢复供电。如果供电局告知需长时间停电,就做如下安排:
(1)预计停电4小时以内,由备用电源(UPS)供电;
(2)预计停电4—8小时,关掉非关键设备,确保各主机、路由器、交换机供电;
(3)预计停电超过10小时以上,关闭所有设备。
(六)机房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一旦机房发生火灾,应遵循下列原则:首先保证人员安全;其次保证关键设备、数据安全;再次是保证一般
2.灭火和疏散的程序是:一是工作人员迅速从机房中撤离;二是切断办公楼电源,同时拨打 119 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