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来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首战之年,为深入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对标《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涉及知识产权系统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

  1.认真落实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建立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部门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3.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及时更新现行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官方网站及时更新发布。(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切实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深入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辽宁发布”政务微信开展“秒懂政策”解读,以动漫短视频形式做好“一类事”政策解读。(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5.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切实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应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应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拟以部门名义印发的,应通过本部门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未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司法行政机关和部门法制机构原则上不予合法性审查。(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作用。政府网站要准确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在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政策咨询类来电的回复。(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

  7.提升政府网站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调整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体例。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发展,探索在政策发布等方面的创新应用。(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8.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准确把握政务新媒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政务信息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适宜移动端传播的新形式予以展现,做好互动服务。(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9.积极开展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在官方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及时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省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敖然

  副组长:薛军  李楠楠 王磊

  成  员:孟宪刚 沙巧云 李杰 吴溪 李勇 郝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