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2年,经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竞争性评审,我省科技成果和专利转化工作成效显著,获批了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并第一时间制发了《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及绩效目标等事项的通知》(辽知发〔2022〕8号),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023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更好更快实施的函》(运函〔2023〕3号)有关要求,为提高专利转化工作集成性和系统性,有效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等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市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等事项的通知》。
二、制定目的
深入推进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提高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现有的平台、机构等作用,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以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
三、主要内容
《扶持政策》分为四方面内容:
(一)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明确了在各市分配专项资金不变的基础上,对扶持政策和绩效目标进行优化调整,并要求各市加大资金统筹、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
(二)资金扶持政策。明确了聚焦促进供需双方专利技术有效对接、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专利技术高质量转化运用三个关键环节,从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标准、资金执行方式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
(三)资金管理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采取“先下达、再立项、后验收、总清算”等管理方式以及“前资助”和“后奖补”相结合的支出方式执行专项资金。规定了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和执行责任,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执行。
(四)有关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绩效监督四个方面,促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长远谋划、合法合规、严密监管、注重实效,推动全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水平逐步提升。《扶持政策》最后还明确了施行日期等要求。
《扶持政策》对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解读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解 读 人:梁伟杰
解读电话:024—8691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