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至7月11日,省知识产权局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反馈意见2份,共5条意见、建议,采纳3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2条,具体为: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建议:①将指导思想中“把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转化贯通起来,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中的“高效益”修改为“高效能”;②在“创新创业氛围”后增加“和营商环境”;③针对工作原则“(三)集聚资源、协同创新”中的“整合政府端、创新端、服务端、需求端、等各方面的资源。重点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产业牵引作用,促进资源整合、协同推进。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鼓励各方在研发、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协同”,建议将“需求端”放到“创新端”前面,将“紧密的合作关系”修改为“创新转化联合体”,将“研发”修改为“研究开发”,将“技术转移”修改为“转移转化”。
以上意见建议,我局经研究给予采纳。
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建议将“集聚资源、协同创新”原则修改为:“重点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产业牵引作用,促进资源整合、协同推进。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作用,持续深化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助推知识产权交易进场交易、规范交易,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各方在研发、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协同,以实现资源共享和能力互补,进而形成高价值专利协同培育和转化运用机制,促进创新资源高效利用。”其中,较征求意见稿增加了①“交易平台”和②“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作用,持续深化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助推知识产权交易进场交易、规范交易,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表述。我局认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属于服务端,同时也可以被视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交易”涉及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布局等高价值专利培育各方面工作内容,《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建议增加的内容均已有涵盖和体现,因此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