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聚焦地方重点产业集群和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提升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省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由于时间紧急,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联 系 人: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刘 浩
联系电话:024—86916021
传真电话:024—86916000
电子邮箱:164610180@qq.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和地理标志处)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