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或高价值专利组合并推动实现产业化,推动辽宁省专利创造和转化运用水平不断提升,根据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2024年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市局及相关单位对照《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通过线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主体单位应为辽宁省内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鼓励前述主体与不超过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二)各市局按照《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本地区单位的申报组织和指导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需精炼简洁,请勿提交无关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资金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不得申报省局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五)本年度拟认定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不超过20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8月12日9:00-2024年8月23日24:00期间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局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需出具推荐函)。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刘雨航
联系电话:024-86899950
邮 箱:lnipoyyc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