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知识产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知识产权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4年行政处罚1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15家。
二、行政执法主要做法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要求,落实告知、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等制度。二是修订《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认真落实执法工作报告制度,每月上报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况总结,每双月上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情况总结。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检查专利代理机构9家,发现问题1家,已督导完成整改。检查商标代理机构114家、专利代理机构27家,发现问题16个,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监管系统,并对外公示。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提供参考。
(二)强化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组成督查组,赴铁岭市进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行政审批大厅、对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阅和网上巡查等方式,发现知识产权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印发《2024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年处理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08件,调解专利纠纷案件32件,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政案件712件。二是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分别与省公安厅、省法院召开2024年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交流会,深化合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十项措施的意见》。三是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高。2024年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执法保护”指标得分87.55分,相比2023年提高0.18分。四是积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省、市知识产权部门以函复批复、参与办案等形式指导案件61件,解答咨询类指导案件55件。通报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
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出台《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落实学法制度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清单,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制定《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党内法规学习计划》,把党内法规学习在党建工作中统一安排部署,累计学习党内法规21部。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定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计划表,通过集体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执法业务知识学习。持续加强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举办培训4次,累计培训300人次。督促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五)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知识产权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窗口事务办理、咨询热线电话答复、实体服务大厅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中,为执法对象、咨询服务对象等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赴辽宁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和辽宁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开展调研,宣讲《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规范专利代理执业行为。二是围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2024年我省被选为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分会场。三是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力,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全面展示辽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发布《辽宁省2023年度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件以案释法,提升全社会守法意识。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5年,省知识产权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加强法治基础保障,修订《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