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省内创新主体以法定开放许可方式实施专利技术,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省知识产权局计划对2025年实施法定专利开放许可的单位进行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省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创新主体。
二、奖补政策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在许可期内面向企业成功实施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并完成备案手续(声明发布公告日期为2024年1月21日以来未获得过该奖补且在有效实施期限的项目单位)。经单位申报、市局推荐、省局评审、会议研究、公开公示等实施程序,对每件成功实施法定开放许可的专利给予2000元奖励(同一专利许可2家以上企业的,每许可增加1个企业,视情增加300元奖励);如办理知识产权保险的,每件开放许可专利再奖励1000元;综合考虑年度资金总量、专利许可目的及专利产业化等实施情况,同一单位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区分两个阶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一阶段为2025年7月15日前,第二阶段为2025年11月21日前。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放许可专利备案合格通知书;
3.如有办理专利保险的,需提供保单、付款凭证等材料;
4.XX2025年专利开放许可拟奖补情况统计表。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用A4纸排版、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封面、指定盖章处均需加盖公章(涉及市局公章的,均统一由市局初审后出具推荐函加盖),扫描生成PDF版。
2.申报单位均按属地原则及申报时限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盖章)通过项目线上申报系统上传至所在市局(网址:https://lnzhjr.cn/home.html#/,“找政策专栏”),材料提交要求及有关事项咨询请联系各地市局相关联系人(详见项目申报系统)。
3.各市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汇总后,按项目申报时限要求,通过项目线上申报系统报至省知识产权局,项目实施单位的申报材料通过市局、省局线上审核的,仅代表进入专家评审程序,是否获得相关项目奖补支持,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等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辽宁省实施专利开放许可项目申报书
2.XX2025年专利开放许可拟奖补情况统计表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