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强化专利在创新链、产业链中的强链增效作用,积极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优势产业延链、新兴产业建链,优化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生态,助力我省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4〕115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11号)等任务部署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紧扣辽宁“2211”产业体系建设,聚焦我省优势产业领域创新发展需求,计划择优培育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通过创新协同、标准引导、专利池构建,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
请各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荐条件成熟的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产业园区、行业组织、新型工业化院申报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详见附件)。建设主体通过系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各市知识产权局通过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纸件报送以此时间为准)。条件尚不具备的,请参照《辽宁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及要求,有效整合辖区内相关要素资源,积极探索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多元模式和有效路径,注重积累培育一批直接服务于产业一线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支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安全水平和竞争力。
特此通知。
附件:辽宁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梁伟杰 024—8691603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强省建设推进处 李世键 024—86894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