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遴选结果的公示。经综合评审,全国15个城市(地区)入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我省沈阳市、大连市双双入选。
拟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
1.北京市海淀区
2.河北省石家庄市
3.辽宁省沈阳市
4.辽宁省大连市
5.吉林省长春市
6.上海市徐汇区
7.江苏省南通市
8.浙江省温州市
9.浙江省绍兴市
10.福建省福州市
11.山东省济南市
12.河南省郑州市
13.湖北省武汉市
14.湖南省长沙市
15.陕西省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