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出台《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部署全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以更好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辽宁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底,全省专利创造能力有效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更加完善、路径更加清晰,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储备充足,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显著增强,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格局进一步加强,并确定了工作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了11项工作举措,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巩固培育基础,提升培育意识;二是强化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培育,加强专利储备;三是优化培育流程,拓宽培育渠道;四是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增强代理服务能力。
在巩固培育基础方面,将提升相关各方对高价值专利重要性的认识,试点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建设多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加强数据监测和专利申请行为管理,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全面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在强化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方面,《指导意见》将高价值发明专利五个统计维度作为切入点,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拓展海外专利布局,加强高维持年限专利监测管理,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水平,实施专利奖激励措施。
在优化培育流程和拓宽培育渠道方面,将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南,引导创新主体将专利培育融入研发和经营全过程;用好专利预审和优审工具,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快速授权;推广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支持企业低成本获取专利技术。
在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和增强代理服务能力方面,将致力于加强专利转化普惠服务供给,引导行业协会推动专利产业化进程。同时,着重激励专利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创新服务模式,全面辅导创新主体进行高价值专利的全生命周期培育和风险防控工作。